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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作人作品精選6:自己的園地【經典新版】

小引
《自己的園地》原係一九二三年所編成,內含「自己的園地」十八篇,「綠洲」十五篇,雜文二十篇。今重加編訂,留存「自己的園地」及「綠洲」這兩部分,將雜文完全除去,加上「茶話」二十三篇,共計五十六篇,仍總稱「自己的園地」。插畫五頁,除「小妖與鞋匠」係舊圖外,其餘均係新換。原有雜文中,有五篇已編入《雨天的書》,尚有擬留的五篇當收入《談虎集》內。
一九二七年二月一日,周作人記。

【第一卷】自己的園地    一九二二年一月至十月

自己的園地
一百五十年前,法國的福祿特爾做了一本小說《亢迭特》(Candide),敘述人世的苦難,嘲笑「全舌博士」的樂天哲學。亢迭特與他的老師全舌博士經了許多憂患,終於在土耳其的一角裡住下,種園過活,才能得到安住。
亢迭特對於全舌博士的始終不渝的樂天說,下結論道,「這些都是很好,但我們還不如去耕種自己的園地。」這句格言現在已經是「膾炙人口」,意思也很明白,不必再等我下什麼注腳。但是我現在把他抄來,卻有一點別的意義。所謂自己的園地,本來是範圍很寬,並不限定於某一種:種果蔬也罷,種藥材也罷,——種薔薇地丁也罷,只要本了他個人的自覺,在他認定的不論大小的地面上,應了力量去耕種,便都是盡了他的天職了。
在這平淡無奇的說話中間,我所想要特地申明的,只是在於種薔薇地丁也是耕種我們自己的園地,與種果蔬藥材,雖是種類不同而有同一的價值。
我們自己的園地是文藝,這是要在先聲明的。我並非厭薄別種活動而不屑為,——我平常承認各種活動於生活都是必要;實在是小半由於沒有這樣的材能,大半由於缺少這樣的趣味,所以不得不在這中間定一個去就。
但我對於這個選擇並不後悔,並不慚愧地面的小與出產的薄弱而且似乎無用。依了自己的心的傾向,去種薔薇地丁,這是尊重個性的正當辦法,即使如別人所說各人果真應報社會的恩,我也相信已經報答了,因為社會不但需要果蔬藥材,卻也一樣迫切的需要薔薇與地丁,——如有蔑視這些的社會,那便是白癡的,只有形體而沒有精神生活的社會,我們沒有去顧視他的必要。
倘若用了什麼名義,強迫人犧牲了個性去侍奉白癡的社會,——美其名曰迎合社會心理,——那簡直與借了倫常之名強人忠君,借了國家之名強人戰爭一樣的不合理了。
有人說道,據你所說,那麼你所主張的文藝,一定是人生派的藝術了。泛稱人生派的藝術,我當然是沒有什麼反對,但是普通所謂人生派是主張「為人生的藝術」的,對於這個我卻有一點意見。
「為藝術的藝術」將藝術與人生分離,並且將人生附屬於藝術,至於如王爾德的提倡人生之藝術化,固然不很妥當;「為人生的藝術」以藝術附屬於人生,將藝術當作改造生活的工具而非終極,也何嘗不把藝術與人生分離呢?
我以為藝術當然是人生的,因為他本是我們感情生活的表現,叫他怎能與人生分離?「為人生」——於人生有實利,當然也是藝術本有的一種作用,但並非唯一的職務。總之,藝術是獨立的,卻又原來是人性的,所以既不必使他隔離人生,又不必使他服侍人生,只任他成為渾然的人生的藝術便好了。
「為藝術」派以個人為藝術的工匠,「為人生」派以藝術為人生的僕役;現在卻以個人為主人,表現情思而成藝術,即為其生活之一部,初不為福利他人而作,而他人接觸這藝術,得到一種共鳴與感興,使其精神生活充實而豐富,又即以為實生活的基本;這是人生的藝術的要點,有獨立的藝術美與無形的功利。
我所說的薔薇地丁的種作,便是如此:有些人種花聊以消遣,有些人種花志在賣錢,真種花者以種花為其生活,——而花亦未嘗不美,未嘗於人無益。

文藝上的寬容
英國伯利(Bury)教授著《思想自由史》第四章上有幾句話道,「新派對於〔羅馬〕教會的反叛之理智上的根據,是私人判斷的權利,便是宗教自由的要義。但是那改革家只對於他們自己這樣主張,而且一到他們將自己的信條造成了之後,又將這主張取消了。」這個情形不但在宗教上是如此,每逢文藝上一種新派起來的時候,必定有許多人,——自己是前一次革命成功的英雄,拿了批評上的許多大道理,來堵塞新潮流的進行。
我們在文藝的歷史上看見這種情形的反覆出現,不免要笑,覺得聰明的批評家之稀有,實不下於創作的天才。主張自己的判斷的權利而不承認他人中的自我,為一切不寬容的原因,文學家過於尊信自己的流別,以為是唯一的「道」,至於蔑視別派為異端,雖然也無足怪,然而與文藝的本性實在很相違背了。
文藝以自己表現為主體,以感染他人為作用,是個人的而亦為人類的,所以文藝的條件是自己表現,其餘思想與技術上的派別都在其次,——是研究的人便宜上的分類,不是文藝本質上判分優劣的標準。各人的個性既然是各各不同(雖然在終極仍有相同之一點,即是人性),那麼表現出來的文藝,當然是不相同。
現在倘若拿了批評上的大道理要去強迫統一,即使這不可能的事情居然實現了,這樣文藝作品已經失了他唯一的條件,其實不能成為文藝了。因為文藝的生命是自由不是平等,是分離不是合併,所以寬容是文藝發達的必要的條件。
然而寬容決不是忍受。不濫用權威去阻遏他人的自由發展是寬容,任憑權威來阻遏自己的自由發展而不反抗是忍受。正當的規則是,當自己求自由發展時對於迫壓的勢力,不應取忍受的態度;當自己成了已成勢力之後,對於他人的自由發展,不可不取寬容的態度。
聰明的批評家自己不妨屬於已成勢力的一分子,但同時應有對於新興潮流的理解與承認。他的批評是印象的鑑賞,不是法理的判決,是詩人的而非學者的批評。文學固然可以成為科學的研究,但只是已往事實的綜合與分析,不能作為未來的無限發展的軌範。
文藝上的激變不是破壞〔文藝的〕法律,乃是增加條文,譬如無韻詩的提倡,似乎是破壞了「詩必須有韻」的法令,其實他只是改定了舊時狹隘的範圍,將他放大,以為「詩可以無韻」罷了。表示生命之顫動的文學,當然沒有不變的科律;歷代的文藝在他自己的時代都是一代的成就,在全體上只是一個過程;要問文藝到什麼程度是大成了,那猶如問文化怎樣是極頂一樣,都是不能回答的事,因為進化是沒有止境的。
許多人錯把全體的一過程認做永久的完成,所以才有那些無聊的爭執,其實只是自擾,何不將這白費的力氣去做正當的事,走自己的路程呢。
近來有一群守舊的新學者,常拿了新文學家的「發揮個性,注重創造」的話做擋牌,以為他們不應該「而對於為文言者仇讎視之」;這意思似乎和我所說的寬容有點相像。但其實是全不相干的。寬容者對於過去的文藝固然予以相當的承認與尊重,但是無所用其寬容,因為這種文藝已經過去了,不是現在勢力所能干涉,便再沒有寬容的問題了。
所謂寬容乃是說已成勢力對於新興流派的態度,正如壯年人的聽任青年的活動;其重要的根據,在於活動變化是生命的本質,無論流派怎麼不同,但其發展個性注重創造,同是人生的文學的方向,現象上或是反抗,在全體上實是繼續,所以應該寬容,聽其自由發育。
若是「為文言」或擬古(無論擬古典或擬傳奇派)的人們,既然不是新興的更進一步的流派,當然不在寬容之列。——這句話或者有點語病,當然不是說可以「仇讎視之」,不過說用不著人家的寬容罷了。他們遵守過去的權威的人,背後得有大多數人的擁護,還怕誰去迫害他們呢。老實說,在中國現在文藝界上寬容舊派還不成為問題,倒是新派究竟已否成為勢力,應否忍受舊派的迫壓,卻是未可疏忽的一個問題。
臨末還有一句附加的說明,舊派的不在寬容之列的理由,是他們不合發展個性的條件。服從權威正是把個性汩沒了,還發展什麼來。新古典派——並非英國十八世紀的——與新傳奇派,是融和而非模擬,所以仍是有個性的。至於現代的古文派,卻只有一個擬古的通性罷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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