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卡內基筆下的林肯【經典新版】

※【前言】 
探索你不知道的林肯 戴爾‧卡內基

有一年春天,我在倫敦的旅館中吃早餐,和平常一樣翻閱早報,看著一些關於美國的新聞,大多是一些很平凡的報導;但在那個早上,卻意外地看到一篇內容豐富的好作品。
報紙的一個專欄刊載著亞伯拉罕‧林肯的事──不提他的政治,卻是談論他的私生活;他的憂愁、貧困、失敗和他對安妮的崇高愛情,以及和瑪麗‧陶德的悲慘婚姻生活。
我帶著極大的興趣和好奇閱讀這段專欄。我在中西部生活了二十年,住在離林肯故鄉不遠的地方;我對美國的歷史一向是極感興趣的。本來我以為自己對林肯的生活是相當熟悉的;但不久即發現並非如此。
事實上,我這個「美國人」倒是經由倫敦的報章──一個愛爾蘭人寫的專欄,才認識到林肯的生平,真是非常有趣!
同時我也訝異於自己的「無知」,但不久之後,我發覺有許多人也和我一樣。他們對林肯所知道的,便是──
他在一間小木屋裡出生,走過好幾哩路借書,到了晚間就在爐火前閱讀;他劈過柵欄木,當過律師。會講一些幽默有趣的話,曾經有人問他:「一個人的兩腿該有多長?」林肯回答:「必須有足夠觸地的長度。」而被稱為「老實的亞伯」。
他曾和道格拉斯辯論過;當選美國總統,戴的是絲質大禮帽。解放黑奴,在蓋茨堡曾演說過;他希望曉得格蘭特愛喝什麼牌子的酒,以便也贈送其餘的將官們;而終於在華盛頓的一家戲院裡,被布斯暗殺了……

這引起了我的興趣後,便前往大英博物館,翻閱有關林肯的書籍,我愈讀愈著迷,終於決定要自己寫一本關於林肯的書。
我知道我沒有足夠的學養和才幹,來為學者或歷史人物寫出嚴肅的傳記,我覺得關於這類的書籍,已比比皆是,再也用不著我來寫了。然而,我深覺需要有一本簡短的傳記,簡潔扼要地說出他生平中最有趣的事,讓忙碌的現代人看。
我在歐洲寫了一半,而後又在紐約寫了兩年,最後將所寫的東西全投入廢紙簍。然後我到伊利諾州,打算在林肯幻想或勞碌過的地方寫他的故事。
好幾個月間我都和一批人在一起,他們的父母都曾和林肯一起工作過。那時,我整天埋在舊書堆、信件、演說稿、報紙堆,以及陳腐發霉的法院存檔的紀錄中,盡力想要去了解林肯。
我在彼得斯堡待了一個夏季。我住在那裡,因為它離新沙連村僅有一哩路,而林肯便是在那村子度過他生平最快樂的歲月。他在那裡開過一家磨石店和雜貨店、學習法律、幹過織匠、當鬥雞和賽馬的裁判,也曾戀愛,也曾傷心失意。

新沙連是個小村子,居民最多不超過一百人,而它也不過存在了十年左右。當林肯離開那村子後不久,它就被棄而變得荒涼;蝙蝠和燕子在棄屋裡棲息,牛群也在那裡吃草。
幾年以前,伊利諾州政府獲得那地區,把它改建成一座公園,並且蓋起一百年前當地曾有過的木屋。所以現在的新沙連村,看起來宛如林肯在世時的樣子。
林肯曾在下面讀書、角力、或談情說愛的那幾棵橡樹,現今猶在。每天早晨,我總是拿著打字機,開車到那兒,本書大部分章節便是在那棵樹下完成的。
它是個多麼適合工作的地點啊!蜿蜒迂曲的桑嘉孟河在我面前流過,周遭樹林的搖曳聲與鳥聲合奏著天然樂曲;而青鳥、金翼啄木鳥和紅雀,在樹木參差中閃著色彩。我彷彿感覺到林肯仍在此地徘徊!
夏夜,當桑嘉孟河堤上的樹林,有鳩鳥啼叫時,或當羅特利基酒店的輪廓浮現在月光下時,我常獨自到那裡去;想像著在一百年前,在這樣的夜裡,年輕的亞伯拉罕‧林肯和安妮‧羅特利基,手牽手在月色茫茫中漫步,心中不禁激動起來。
他們一邊傾聽著夜鶯叫聲,一面幻想著綺麗的夢。我深信林肯已在新沙連村,找到了他此生唯一的快樂。
當我著手寫到有關林肯情人死亡的那一章時,我便帶著一張小桌子和打字機開車到安妮‧羅特利基埋葬的地方。那裏荒廢不堪,長滿叢樹,為了走近她的墳墓,必須將雜草、矮樹和籐蔓割除掉。我就在這個林肯曾經痛苦哀傷過的地方,寫下了他的悲傷史。
許多章節都是在春田市寫成的,有些則在林肯住過十六年之久的老家客廳,有些在他撰寫第一次就職演說文的桌子上,而其餘的便是他在法院和瑪麗‧陶德爭論的地方完成的。

※【內文試閱】 
第一部 艱辛歲月(1781年11月~1842年11月)

1
在肯塔基州的哈洛堡──當年稱為哈洛村──有個女人名叫安‧麥琴迪。
根據歷史記載,是安和她的丈夫,首先將豬、鴨和紡車帶進肯塔基;在那未開化的荒野裡,據說她就是第一個製造出乳酪的女人。然而她的成名,卻是她在紡織方面的貢獻。
在那神秘的印地安區,棉花既無法種植又不能買到,而狼群總是在噬害綿羊,因此想要尋找材料做衣服幾乎不可能。於是能幹的安‧麥琴迪便發明了紡織的方法,利用兩種又豐富又便宜的物質──即蕁麻和牛毛製造「麥琴迪布」。
那是一件驚天動地的發明,主婦們紛紛跋涉一百五十哩路,以學習這種新技藝。當然她們不只是談論蕁麻和牛毛,常常會天南地北聊個沒完,安‧麥琴迪的茅屋不久便成為公認的馬路新聞的交換場所。
在那個時代,通姦是可以提起公訴罪,而私生子卻是一項很輕的罪。很明顯地,在當時最令人感興趣的事──莫過於揭發一些女子的過失,然後將消息向大陪審團告狀。在哈洛村的法庭裡紀錄著許多不幸的女子,都是由於安‧麥琴迪的揭發,而被判通姦之罪。
一七八三年春季,有十七個案件被審,其中八件是關於通姦的。
在這些案件中,有一件是一七八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,由大陪審團提起公訴後,所做的判決如下
──
露西‧哈克斯犯通姦罪。
這不是露西的頭一次犯罪──頭一次還是好幾年前在維吉尼亞的事。
那是很久以前的事,缺乏紀錄,只有一點粗略的事實,並沒有必要加以說明。不過從這些資料或其他來源,還可以重編一個故事。無論如何,那些主要的事實,都是有所根據的。
在維吉尼亞州有一塊狹小的土地,其一邊是拉巴漢諾河,另一邊是波多馬克河,這裡就是哈克斯家族的所在。在這一塊地上,還住著華盛頓家、李家、卡特家和蒙特利洛伊家,以及其他許多富貴階級的家族。
這些貴族們在基督教堂參加禮拜,而一些貧窮又缺乏教育的家族,像哈克斯家族之流也在那裡做禮拜。
一七八一年十一月的第二個禮拜天,華盛頓將軍邀請貴賓拉法艾德將軍蒞臨教堂,眾人引頸迎接。露西‧哈克斯和往常一樣去做禮拜。每一個人都急於要瞧一瞧這個聞名的法國人,就在一個月前,他曾經幫助華盛頓,在約克郡俘虜康華利斯爵士的軍隊。
那天早晨最後的一首聖詩唱完並禱告過後,教區的居民們就排成一列,和這位英雄握手。
拉法艾德將軍除了戰術和國家大事外,還對其他事情有所嗜好,他對年輕美貌的婦女尤感興趣。凡是具吸引力的小姐一經介紹,他的慣例總是以接吻為禮儀。
在這個早晨,他便在教堂前吻了七個女子;由於如此作法,便引起了許多的爭議,勝過牧師高唱入雲的路加福音第三篇。
他所吻過的七個幸運女子中,有一個就是──露西‧哈克斯。
然而,這一「吻」竟然觸發一連串的事件──對於美國的影響──猶如他協助美國所打的仗一般,或許影響更深。
那天早上在群眾裏有個未婚男子──是個富貴人家的未婚男子,他對哈克斯家只有模糊的印象,認為他們是目不識丁、又極度貧困的家庭。
但是這個早晨──也許這可能是神經過敏──他覺得拉法艾德將軍吻露西‧哈克斯的時候,似乎比吻其他女子更帶著一些熱忱和情意。
這一個大地主原來就崇拜那個法國將軍,認為他不但是軍事天才,又是美女的鑑定家。於是他就開始對露西‧哈克斯加以幻想了。
當他仔細思索時,他記起世界上一些著名的美人,有好幾位是出身像露西‧哈克斯一般的貧困環境──有一些則簡直是在更卑陋的環境中,例如,漢彌頓夫人以及杜巴里夫人,原是一個窮困的裁衣匠的私生女。杜巴里夫人簡直是足文盲,而她在路易十五的寵愛之下,幾乎是統轄了法國。
這些前例是令人快慰的,於是促使這個未婚男子認為值得去實現這個願望。
這天是星期天。星期一他整天在心中盤算這件事;到了星期二早上,他便駕臨哈克斯小姐的小屋,雇用露西為她農場的女僕。
他已經擁有大批奴僕,他並不需要增添僕人。雖然如此,他還是雇用露西,指派她一些輕鬆的家事,不讓她去和一般奴僕為伍。
當時維吉尼亞州許多名門世家,都要送小孩到英國去受教育。露西主人就曾經讀過牛津大學的,所以他將珍藏的一批書帶回美國。有一天,他無意中步入書房,發現露西坐著,手執抹布,正在看一本歷史書中的圖片。
以一個僕人而言,那是一種不尋常的事,但是他並沒有譴責她。他隨手關上書房的門,坐下來幫她讀圖片下面的說明,又把意義告訴她。
她津津有味地聽著;而出乎他意料之外,她說──她想念書。
遠在一七八一年時,一個女僕會有那種渴望是很驚人的。當時維吉尼亞沒有國民學校,一半以上的地主都不會簽名,婦女們要轉讓土地時,也都只是隨意劃個記號罷了。
而這裡竟有一個女僕想念書寫字哩!紳士們若不以為那是具革命性的,也總認為有點危險性,但她的主人卻很感動,自願做她的教師。
那天晚飯後,他便在書房教她認字。數日後,他握著她的手,教她如何書寫,也頗有成續。
至今她的一張手稿猶在,可看出她書寫時是十分穩健自在的,表現出堅強的魄力和勇敢自信。她不但會用「核准」(approbation)這類長字,而且拼法正確。當時即使像華盛頓一流的人們,拼字也不免有錯,可見那是很難得的。
每晚功課完後,露西和她的教師便在書房並肩而坐,注視著火爐裡躍騰的火焰,或欣賞越過林邊徐徐上升的月亮……她愛他,而且信賴他。但信賴得太過分了……終於不安的日子來了。她吃不下,睡不著,擔憂得面容憔悴。
當她再也無法隱瞞時,只得告訴他,已經有了他的孩子。當時他也考慮到和她結婚,但僅僅是一時的想法而已。家庭、朋友、社會地位、糾葛、不愉快的場面……不!而且他已開始厭棄她了,所以他給她一些錢就打發她走了。
幾個月後,人們開始指責露西,且避開她。
一個禮拜天早晨,她無恥地將嬰孩抱到教堂來,群眾譁然!那些良家婦女大為憤慨,有一個人甚至站起來要求──「把那個蕩婦趕出去!」
那是很夠難受的!露西的父親不願再讓女兒受辱。於是哈克斯家族就將所有的財產家當裝進運貨馬車,沿著曠野道路,經過甘巴蘭山峽,到肯塔基的哈洛村定居下來。在那裡無人認識他們,也不再有閒言閒語了。
但是在哈洛村,露西還是十分漂亮,一樣對男人有強烈的吸引力。她又被追求,於是又墮入情網。
消息一傳十,十傳百,終於傳到安的耳中。於是,大陪審團告發露西通姦。但法官深知露西並不是法律可以制裁的;所以把傳票往口袋裡一塞,便外出打獵,而將這事置之度外。
那是十一月間的事。到次年三月又開庭了,有個女人帶著有關露西更多的傳說和誹謗前來告狀,於是傳票再發出去。忿怒的露西把它撕裂,丟在來人臉上。
五月法院將再召開;如果不是有一個了不起的青年為她解圍,露西遲早還是會被迫出庭的。他的名字是亨利‧史拜樓。
他騎馬進城,在她茅屋前拴好了馬,就直接走進屋裡去。
「露西,」他(可能)對她說:「我不管這些女人怎麼談論妳。我愛妳,願娶妳為妻!」總之,他向她求婚。
儘管如此,她卻不願立即結婚,她不願人家以為史拜樓是被迫娶她的。
「我們再等一年吧,亨利。」她堅持著說:「在這期間我要證明我是能夠安分過日子的。假如一年後你仍然要我,我必定等著你。」
一七九○年四月廿六日,亨利。史拜樓立刻到法庭領取結婚證書,而後再也沒有聽到傳票的事了。差不多一年後,他們便結婚了。
但那群女人又開始搖頭饒舌:那個婚姻是不會持久的!露西終究是要故態復萌的!
每個人都聽到了,連亨利‧史拜樓也聽到這些閒話。
他為露西著想,於是建議往西遷移,換個環境,一切重新做起。她拒絕了那種庸俗的逃避方式,她說她並不壞;她昂首不屈的說,她絕不逃避。因此就決意在哈洛村定居下來,奮鬥到底。
果然,她養育了八個子女,在這地方恢復了她的聲譽。
後來她有兩個兒子做傳教士,一個外孫(亦即她那個在維吉尼亞時的私生女的兒子)做了美國總統,那就是──亞伯拉罕‧林肯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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